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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东方市位于海南岛西部稍偏南,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北至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县交界,西濒北部湾,与越南隔海相望,北靠黎母山脉。总面积2256平方公里,总人口37.8万,其中汉族约29.8万、黎族7.8万。市辖10个乡镇,176个村委会(居委会),境内有3个国营农场和1个华侨农场。
东方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底,当时是政府办公室内设的一个办事机构,1985年3月从政府办公室分开,为政府办内设的正股级独立单位,1991年10月在省外事侨务办和东方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正式升格为政府办内设的正科级独立单位,现有正式行政编制4个,在岗人员3人,正副主任各一名,科员一名。
多年来,在东方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外事侨务办的业务指导下,东方市外事侨务办以卓有成效的业绩拓展了东方市外事侨务工作领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省外事侨务办协助下,积极申报外国政府小额援助项目,已获得法国政府小额无偿援助49,150元,用于感城镇陀烈小学课桌椅、教师讲台项目,解决了该校460多名学生无可课桌椅上课的实际问题;目前正在申报东河镇西方小学教学楼项目,争取日本政府无偿援助额52万元,用于修建西方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厕所;协助来自奥地利、法国、捷克等国的境外媒体在东方市拍摄纪实片,工作受到省外事侨务办和摄制人员的肯定;经过协调多方,落实华侨农场20所民房改造列入东方市2007年建房改造计划。
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主任:符小丽
电话/传真:2551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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