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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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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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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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领馆
簦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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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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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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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
(外交部统办) 151013更新 |
西班牙文邀请函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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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外交、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互免签证。
照片规格为近六个月白底彩照
规格为50mm X 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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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签证
时间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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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函中须说明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等详细个人信息,须指出赴哥具体事由、出发日期和停留时间,并附在哥停留期内的详细日期安排,需有邀请人签名和公章;
2、完整填写签证档案表;
3、 出访单位派遣函(英文或西班牙文,函中须说明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入职时间、所属部门和职务,以及工资情况,与邀请函一致的具体赴哥事由、出发时间和在哥停留时间);
4、往返或联程机票订单;
5、经过公证和双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附西班牙文译文,需对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进行公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
6、申请人经过公证和双认证的经济证明,并附西班牙文译文,如工资卡近三个月或以上银行明细;
7、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
8、签证表与护照签名一致,需本人签名;
9、护照复印件1份/人
10、中英文照会
注:出访前须到各地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接种黄热病疫苗,领取证书后方可出境。
使馆联系电话:010-65324157 转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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