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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申根国) 20180120更新 | 邀请函原件 | 外交、公务护照免签证,普通公务护照需申办签证 1表2相 贴1附1 (白底,边框35mm*45mm,近六个月近照) | 3个工作日 | 自2015年3月1日起,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将代表立陶宛驻华使馆受理赴立陶宛申根签证申请。相关准备材料参照荷兰签证要求。 1. 从本土发出并经移民局批准的邀请函及移民局确认号; 2. 签证表第17项“电子邮件”栏必须填写,表格内容不能有空项。 3. 邀请方为企业需提供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出访多个申根国,提供英文行程4. 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5. 英文费用证明; 6. 英文在职证明; 7. 机票订单; 8. 酒店订单; 9. 保险单(内容见申根国家保险要求,入境时需携带保单英文原件) 10. 护照复印件 注:1. 自20151012起,开始采用生物识别信息(指纹),申请人需本人到领馆采集指纹。由省外办预约后再通知申办团组。 2. 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经其它申根国家转机赴立陶宛,必须办理转机国家的入境签证。 阿鲁巴岛或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必须持有入境许可证及荷兰王国的使领馆签发的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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