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

  • 发布日期:2009-12-21
  • 来源:

 


国家
邀请函
签证表
使领馆
簦证时间
特殊规定
过境
卢森堡
(申根,北京)
20181208更新
邀请函复印件
1表2相(贴1张另附1张)
大写字母填写
使馆签证时间14天
邀请函包括出访目的、日程、停留时间、经济担保;
护照签名;
护照复印件;
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友邦保险)
派遣函(英文或法文);
中方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机票订单;

3人以上名单表1份

出访多个申根国,请提供英文行程

 




  • [网站地图]
  • 主办: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区办公大楼6层
  • 电话:0898-65343202(秘书处)  0898-65316350(领事认证)  0898-65221675(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邀请)  
  • 传真:0898-65342361  电子信箱:hnswb_wb@hainan.gov.cn
  •   琼公安备6010702000085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1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