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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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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
(北京) 20180104更新 |
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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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2相
近期2寸白底彩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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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签证时间:普通签证一周可取,加急签证通常3-4天(不算递交当天)
收、取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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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可办理落地签。
1. 新签证申请表(英文大写填表、表格右上角填写停留时间)2份
2. 卢方邀请函(由卢旺达发展局注册的卢旺达公司、卢旺达政府部门或机构签发)
3. 中国公司的派遣函、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附上英文翻译件
4.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有效期三个月内)
5. 签证费收据
6. 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7. 护照须有本人签名
8. 同一公司的一行人递交签证申请时,可只提供一份公用证明材料,如邀请函、派遣函...但需在上面注明每个人的嘻嘻,不用每个人单列或单交一份
9. 所有签证一律不用提交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注:1. 凡携带18岁以下儿童出境,提供亲自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亲自关系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2. 如6个元内去过卢旺达,可不用提交无犯罪证明
3. 离休人员如无在职单位,可提交退休证的原件、复印件
4. 不可再网上递交申请,所有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英文)递交至使馆
5.外国人须有work permit,其余应交材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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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签证:过境转机不出机场,不用申请签证;出机场,需申请过境签证
使馆签证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秀水北街30号,电话:010-65322193,传真:010-653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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