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 邀请函 | 签证表 | 使领馆签证时间 | 特殊规定 | 过境 |
突尼斯 (北京) 2023.1.30 | 邀请函原件 *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需要邀请方提前与大使馆进行沟通
2张照片,近期2寸彩照(底色无要求,贴在表右上角) |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免签;公务普通护照申办签证 | 10个工作日 | 1. 申请表2份,用英文大写正反面填写(其中职位一项需写清楚); 2. 邀请函(必须注明访问具体目的和邀请方的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必须清晰可见)(多人办理开具一份); 3. 英文单位派出证明,加盖公章,如需多次入境请单独附函进行说明理由(必须为原件); 4. 往返机票订单; 5. 酒店订单或在突住宿证明; 6. 省外办出具的中英文照会; 7. 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2份; 8. 中英文名单表一份; *注:所有签证材料人手一份 *注:所有材料需英语或法语版,除表格外再复印一份,放在透明文件袋里。所有材料每人需要2份。
| 凡经突前往第三国者,均须申办过境签证,一般发给7天的过境签证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区办公大楼6层
电话:0898-65343202(秘书处) 0898-65316350(领事认证)
0898-65221675(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邀请)
传真:0898-65342361 电子信箱:hnswb_wb@hainan.gov.cn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