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樟宜自由贸易区

  • 发布日期:2024-07-2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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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新加坡樟宜自由贸易区(ChangiFTZ)设立于1996年9月,它位于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货运中心(CAC)附近,总面积0.72平方公里,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樟宜机场物流园面积0.25平方公里,樟宜机场航空货运中心0.47平方公里。新加坡樟宜机场贸易区属于综合型空港,构建“单一窗口”服务体制,具有货物仓储功能、全方位的开放和优惠政策。

二、管理体制

樟宜机场自由贸易区管理模式采用公司合作制,行政管理和经营职能分开。国家层面由新加坡民航局进行引领规划和统筹协调,地方层面由樟宜机场集团对区内日常事务进行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自贸区运营交由市场调控,这是一种具有高度自治特性的自贸区运营模式。

三、功能定位

(一)建立“单一窗口”服务体制

在新加坡自贸区,通关手续和程序都十分简单便捷。以1989年推出的贸易网 Trade Net为代表,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用于贸易文件综合处理的全国性EDI(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该系统连接了新加坡所有国际贸易的主管机构,包括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军控、安全、经济发展局、企业发展局、农粮局等35个政府部门,全天24小时持续运行,自动接收、处理、批准和返还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形成面向企业服务的单一窗口,与进口、出口(包括转口)贸易有关的申请、申报、审核、许可、管制等全部手续可以通过Trade Net来完成,大大减少了政府和企业在通关过程中的成本、时间和人员。

(二)货物仓储功能

所有空运从国外进口至新加坡樟宜机场自由贸易区时,除下述情形外,均可以储存于自由贸易区:经关务局局长认定,储存于自由贸易区的货物不符合实际营运需求,相关部门应以命令或专案核准的方式免除该货物需存放于自由贸易区的请求。

四、法律政策

(一)法律法规

新加坡主要依据《自由贸易区法》对本国自贸区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而《自由贸易区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自由贸易区法》进行细化和落实。除此之外,新加坡政府对本国自贸区事务不再另行专门立法,而主要是由区内政府部门依照本国现行《公司法》《海关法》《劳工就业法》《商品及税收服务法》等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进行管理监督,依法追究不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政策

境内关外的政策,进口产品一般没有配额限制,大部分货物无须许可证即可免税进口(危险品、医药品、军火等产品必须办理进口许可证)。采取一切有利于加快货物流通效率的措施,提供各种个性化的服务;取消外商投资限制。金融方面实行市场化的汇率、利率制度,在证券投资、银行准入、外汇管理方面金融监管最为宽松。

五、优势产业

主要发展航空货运业,具备樟宜机场出色的通航度和货物处理效率,加快物流业的周转速度,并促进地区性货物配送服务。同时支持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代表性的是石化工业和电子制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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