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按照《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第90号令)要求,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用中文填写《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入出境身份证件;2、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3、年龄、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4、2张1寸彩色照片(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5、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海南试点放宽临时入境驾驶许可申领条件后,申请人可免于身体条件检查,只需提供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翻译文本和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就可以办理,减少了申请人往返医院体检的麻烦,只跑一次办理完毕此项业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区办公大楼6层
电话:0898-65343202(秘书处) 0898-65316350(领事认证)
0898-65221675(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邀请)
传真:0898-65342361 电子信箱:hnswb_wb@hainan.gov.cn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