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及举办时间】博鳌亚洲论坛(英文:Boao Forum for Asia,缩写:BFA)于2001年2月在中国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成立。论坛最初于每年4月的第3个周末在我省博鳌举行年会,从2015年年会开始,会期定为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举行。
【成立背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亚洲各国普遍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巨大机遇和风险面前,亚洲国家需要加强区域经济协调与合作;建立一个亚洲人讨论亚洲问题的对话场所;相对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和扩张的趋势,亚洲地区整体上缺乏组织性。为实现各国的进一步发展,亚洲国家需要加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合作,也要求增进各自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1998年9月,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日本前首相细川护熙、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等前政要在马尼拉倡议成立“亚洲论坛”,旨在为亚洲各国官、学、商三方人士提供一个共商亚洲发展问题的高层次对话场所,以推进基于相互对话和相互理解的相互合作。此后,他们分别致信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及海南省领导,建议将亚洲论坛永久会址设在博鳌,并希望得到中国政府和海南省政府的支持。1999年10月,拉莫斯和霍克应邀专程到海南访问,商讨博鳌亚洲论坛创建事宜,随后前往北京。时任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会见了来华通报“亚洲论坛”构想的霍克和拉莫斯,并表示中国一贯重视和支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地区合作与对话,认为论坛的成立有利于该地区国家间增进了解、扩大信任和加强合作。中方将对“亚洲论坛”构想予以认真研究和积极考虑,尽力提供支持和合作;同时,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其他有关国家的反应,以争得更多国家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此后,为加快论坛成立工作的顺利推进,海南省在论坛可行性研究、国际外联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在论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01年2月,博鳌亚洲论坛成立大会在中国海南博鳌成功举行。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宣布博鳌亚洲论坛正式成立,并通过《博鳌亚洲论坛宣言》、《博鳌亚洲论坛章程指导原则》等纲领性文件。
【发起国】论坛共有28个发起国:澳大利亚、孟加拉、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伊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老挝、马来西亚、蒙古、缅甸、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新加坡、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泰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新西兰和以色列。
【宗旨和性质】作为一个非官方、非盈利、定期、定址、开放性的国际会议组织,博鳌亚洲论坛以平等、互惠、合作和共赢为主旨,立足亚洲,推动亚洲各国间的经济交流、协调与合作;同时又面向世界,增强亚洲与世界其它地区的对话与经济联系。作为对该地区政府间合作组织的有益补充,博鳌亚洲论坛将为建设一个更加繁荣、稳定、和谐相处且与世界其它地区和平共处的新亚洲做出重要的贡献。
【地位和作用】“博鳌亚洲论坛”成立至今,已成为亚洲以及其他大洲有关国家政府、工商界和学术界领袖就亚洲以及全球重要事务进行对话的高层次平台。博鳌亚洲论坛致力于通过区域经济的进一步整合,推进亚洲国家实现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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