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严格落实因公出国专办员制度 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00817483-0/2019-00217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 发文机关: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时效性:

关于严格落实因公出国专办员制度 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简化办事流程,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办将严格落实因公出国专办员持证报件制度,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简化因公出国业务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因公出国专办员持证办件

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办将严格落实因公出国专办员持证报件制度,各因公出国申报单位专办员在任务申报、护照签证办理、护照领取和退还以及材料补正等任何环节,均需出示专办员证。通过扫描专办员证上的二维码对专办员进行身份验证和团组调取,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即日起,各单位因公出国专办员即可前往省委外办办证大厅“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受理”窗口领取专办员证。

请各单位做好因公出国专办员工作安排及AB角配置,如无特殊情况,我办将不受理非专办员申办因公出国相关事项。

二、简化因公护照领取和退还手续流程

(一)护照领取环节。

无需提供组团单位介绍信,也不再需要专办员人工签领,专办员可通过扫描专办员证上的二维码在因公出国业务系统上实现护照领取留痕。

  (二)归国管理和护照退还环节。

1.无需提交纸质版《归国数据填报表》、《出访报告》和《特殊(出入境)情况说明》;

2.无需再前往“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受理”窗口进行归国管理信息审核和数据二次录入;

3.无需进行护照退还人工登记。

因公出访人员归国后7天内,所在单位专办员在“因公出国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一次性填报归国管理数据(经费信息和出访报告扫描件可在归国后30天内提交)。上报成功后,即可直接前往省委外办办证大厅“护照领取/退还”窗口一次性退还护照。

 

 

 

中共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区办公大楼6层

电话:0898-65343202(秘书处)  0898-65316350(领事认证)
0898-65221675(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邀请)

传真:0898-65342361  电子信箱:hnswb_wb@hainan.gov.cn

  琼公安备6010702000085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