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的通知
索引号:00817483-0/2022-00079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省外事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文 号:琼外函〔2022〕108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时效性: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
规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的通知
琼外函〔2022〕108号
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
《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已经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第八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
规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
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建设需求,聚焦创造高质量国际语言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以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关系密切、承担对外交往功能的各领域场所类型为重点,以满足国际化需求为导向,提高海南城市形象现代化、语言环境国际化水平为目标,对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作出如下规定。
一、公共场所类别
公共场所分为交通口岸、旅文、医疗卫生、科教、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园区、政务服务及其他场所8大领域。
(一)交通口岸领域。
交通口岸领域涵盖公路、市政道路、道路配套设施、客运场站、口岸服务设施、客运载具等内容,主要包括:
1.公路。(1)高速公路;(2)一级和二级公路;(3)三级及以下公路;(4)旅游公路。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旅游公路应设置外语标识,三级及以下的非旅游公路可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公路 | ★高速公路 |
★一级二级公路 | |
★旅游公路 | |
☆三级及以下的非旅游公路 |
注:带★的表示应设置外语标识,带☆的表示可根据需求设置,下同。
2.市政道路。(1)城市快速路;(2)城市主干道;(3)城市次干道;(4)城市支路。其中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应设置外语标识,城市次干道和支路可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城市道路 | ★城市快速路 |
★城市主干道 | |
☆城市次干道 | |
☆城市支路 |
3.道路配套设施。(1)服务区;(2)驿站。以上道路配套设施应设置相应的外语标识。
道路配套设施 | ★服务区 |
★驿站 |
4.客运场站。(1)民用机场;(2)铁路旅客车站;(3)汽车客运站;(4)公共交通车站;(5)客运码头。以上客运场站应设置相应的外语标识。
客运场站 | ★民用机场 |
★铁路旅客车站 | |
★汽车客运站 | |
★公共交通车站 | |
★客运码头 |
5.口岸服务设施。口岸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航空和水运口岸中涉及旅检、海关、客运及货运边检、货物查验场地等服务设施,以上口岸服务设施应设置相应的外语标识。其他配套服务设施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口岸服务设施 | ★旅检服务设施 |
★海关服务设施 | |
★客运及货运边检服务设施 | |
★货物查验场地相关设施 | |
☆其他 |
6.客运载具。(1)客运大巴;(2)公交车;(3)轻轨;(4)铁路客运列车;(5)客轮;(6)出租车。以上客运载具内应设置相应的外语标识。
载具 | ★客运大巴 |
★公交车 | |
★轻轨 | |
★铁路客运列车 | |
★客轮 | |
★出租车 |
(二)旅游文化领域。
旅游文化领域涵盖旅游景区、旅游配套设施、酒店及民宿、博物馆、体育馆(场)、图书馆、文化馆、会展活动场所等。主要包括:
1.旅游景区。(1)AAA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景区;(2)美丽乡村(或文明示范村);(3)其他景区。其中AAA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景区应设置外语标识,美丽乡村(或文明示范村)和其他景区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旅游景区 | ★AAA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景区 |
☆美丽乡村(或文明示范村) | |
☆其他景区 |
2.旅游配套设施。旅游配套设施主要指游客中心,游客中心应设置外语标识。
3.酒店及民宿。(1)三星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酒店;(2)金银级民宿;(3)其他酒店和民宿。其中三星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酒店、金银级民宿应设置外语标识,其他酒店和民宿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酒店及民宿 | ★三星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酒店 |
★金银级民宿 | |
☆其他酒店和民宿 |
4.博物馆、体育馆(场)、图书馆、文化馆、会展活动等场馆。(1)县级及以上场馆或承接国际赛事、会议、展会等活动的场馆;(2)其他场馆。其中县级及以上场馆和承接国际赛事、会议、展会等活动的场馆应设置外语标识,其他场馆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博物馆、体育馆(场)、图书馆、文化馆、会展活动等场馆 | ★县级及以上场馆或承接国际赛事、会议、展会等活动的场馆 |
☆其他场馆 |
(三)医疗卫生领域。
医疗卫生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各类卫生机构:1.县级以上卫生机构;2.涉外的疾控、防疫检验机构;3.其他卫生机构。其中县级以上卫生机构和涉外的疾控、防疫检验机构应设置外语标识,其他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医疗卫生机构 | ★县级以上卫生机构 |
★涉外的疾控、防疫检验机构 | |
☆其他卫生机构 |
(四)科教领域。
科教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各类科教场所:1.高等院校;2.科研院所;3.职业院校;4.中小学、幼儿园。其中高等院校应设置外语标识,其余的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涉外情况设置外语标识。
科教场所 | ★高等院校 |
☆科研院所 | |
☆职业院校 | |
☆中小学、幼儿园 |
(五)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领域。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领域主要包括各类城乡服务及商业场所,主要包括以下场所:1.应急避难所;2.公共停车场(楼);3.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免税购物点;4.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5.城市综合公园和城市广场;6.独立公共厕所;7.宗教场所;8.城市绿道;9.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
其中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停车场(楼)、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免税购物点、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城市综合公园和城市广场、独立公共厕所应设置外语标识;宗教场所、城市绿道、养老院、福利院和救助站根据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城乡服务及商业场所 | ★应急避难场所 |
★公共停车场(楼) | |
★大型商业综合体、免税购物点 | |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 | |
★城市综合公园、城市广场 | |
★独立公共厕所 | |
☆宗教场所 | |
☆城市绿道 | |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 |
(六)园区领域。
园区主要包括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孵化中心、保税区等。其中园区室外车行区域应参照城市道路设置外语交通标志;园区室外人行区域、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室内应设置场所导向、设施用途和警告、禁令、安全须知等标识;园区其他场所室内根据涉外需求设置相关标识。
(七)政务服务领域。
政务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服务咨询及业务办理的涉外政府服务窗口。其中涉外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系统服务场所及单独设立的涉外政务服务场所应设置外语标识,无涉外服务功能的窗口可不设置外语标识。
涉外政务服务窗口 | ★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
★公安系统服务场所 (如出入境、交管、户政、派出所等) | |
★其他单独设立的涉外政务服务场所 (如人社、税务等) |
(八)其他。
以上未列出,但经研究应设置外语标识需求的场所。
二、信息种类类别
信息种类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以下涉及图片仅为参考示例,标识具体内容和译写、罗马字母转写标准以后续发布的《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操作指南》为准)。
(一)车辆交通标识。
车辆交通标识是为车辆提供引导的标识,主要是公路和市政道路上的交通标志。车辆交通外语标识一般包括指路标志、旅游标志、告示标志和辅助标志。
1.指路标志:公路和市政路上指引车辆行驶方向的标志体系,一般包括路径指引标志、沿线信息指引标志、沿线设施指引标志等。如图:
2.旅游标志:用以指引人们前往邻近的旅游区,识别通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的类别。如图:
3.告示标志:用以解释道路设施、指引路外设施或告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管理安全行车的提醒等内容。如图:
4.辅助标志: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的需求设置的辅助标志。当辅助标志为中文时,应对其进行翻译;当辅助标志是阿拉伯数字或图形时,无需进行翻译;辅助标志不得单独采用外语。如图:
当服务区、驿站、客运场站、旅游景区、园区等区域室外需要交通标志指引车辆交通时,可参照道路上的车辆交通标识进行设置。
(二)行人导向标识。
行人导向标识,俗称“路牌”,指引行人在不借助人工服务的情况下,可以明确自己所在位置或前往自己需要的目的地。
1.街名牌(城市道路)、路名牌(公路):路名牌又指路牌、道路指示牌、城市道路路名牌以及交通路名牌,主要设在主要交通十字、丁字路口,帮助行人识别方向。
2.场所导向:场所导向牌是设置在场所内主要节点或分流点处,供行人阅读并获得目的地信息的标志,场所导向牌设置型式多样,平面图也是场所导向的一种。
(三)功能区域标识。
功能区域标识是对公共场所功能空间及区域进行指示的标识,内容有指代的唯一性,例如售票处、入口、出口等。
(四)公共信息标识。
公共信息标识是对各客户群体提供公共须知等信息的标识,例如警告、禁令、安全须知等。
(五)客运载具标识。
客运载具标识是专用在客运大巴、公交车、轻轨、火车、客轮、出租车等客运载具中,对站名、乘客须知等的告知标识。
各类公共场所类别和所需设置信息种类见附表。
附件: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
附件
海南省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公共场所类别和信息种类
领域 | 公共场所 类型 | 分类 | 车辆交通标识 | 行人导向标识 | 功能区域 标识 | 公共信息标识 | 其他 |
交通口岸 | 公路 | ★高速公路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告示标志和辅助标志 | ||||
★一级二级公路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告示标志和辅助标志 | ||||||
★旅游公路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告示标志和辅助标志 | ||||||
☆三级及以下的 非旅游公路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 ||||||
市政道路 | ★城市快速路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告示标志和辅助标志 | |||||
★城市主干道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告示标志和辅助标志 | ★街名牌 | |||||
☆城市次干道 | ☆指路标志、旅游标志 | ☆街名牌 | |||||
☆城市支路 | ☆街名牌 | ||||||
道路配套设施 | ★服务区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驿站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加油(加气、充电)站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客运场站 | ★民用机场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铁路旅客车站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汽车客运站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公共交通车站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站名 (和公交车内客运载具标识一致) | ||||
★客运码头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口岸服务设施 | ★旅检服务设施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海关服务设施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客运及货运边检 服务设施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货物查验场地相关设施 | ★场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其他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客运载具 | ★客运大巴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客运载具标识 (站名等需和客运站保持一致) | |||
★公交车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客运载具标识 (站名等需和客运站保持一致) | ||||
★轻轨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客运载具标识 (站名等需和客运站保持一致) | ||||
★铁路客运列车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客轮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出租车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客运载具标识 (车内告示、收费须知等) | |||||
旅文 | 旅游景区 | ★AAA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景区 | ★景区内交通标志 (如有)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美丽乡村(文明示范村) | ☆村镇内交通标志 (如有)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其他景区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旅游配套设施 | ★游客中心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酒店及民宿 | ★三星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酒店 | ★酒店内交通标志 (如有)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金银级民宿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其他酒店和民宿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博物馆、体育馆(场)、图书馆、文化馆、会展活动场所 | ★县级及以上场馆或承接国际赛事、会议、展会等活动的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其他场馆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医疗卫生 | 卫生机构 | ★县级以上卫生机构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涉外疾控、防疫检验机构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其他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科教 | 科教场所 | ★高等院校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科研院所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职业院校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中小学、幼儿园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 | 城乡服务及商业场所 | ★应急避难场所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公共停车场(楼) | ★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场所导向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大型商业综合体、免税购物点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城市综合公园、公共广场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独立公共厕所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宗教场所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城市绿道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园区 | 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孵化中心、保税区等 | ★园区室外 | ★园区内交通标志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园区室内 (公共服务设施)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园区室内(其他场所)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政务服务 | 各类涉外政务服务窗口 | ★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 ★场所导向 | ★设施用途 | ★警告、禁令、安全须知 | ||
★公安系统服务场所(出入境、交管、户政、派出所等) | |||||||
★其他单独设立的 涉外政务服务场所(人社、税务等) | |||||||
其他 | 以上未列出,但经研究有设置外语标识需求的场所 | 按需设置 |
说明:
1.当各领域出现表内所示各类标识标牌时,应根据要求使用汉语和外语双语,当仅采用形象标识(无汉字时),不得单独增加外语;
2. 带★的表示应设置外语标识、带☆的表示可根据需求设置外语标识、未列出的内容一般不需要设置外语标识;
3. “一线”、“二线”口岸定义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建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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